“只要把铅笔放进圆孔就可以了,不用自己再动手扭了是吗?听上去很酷。”
“没错!”星彗兴奋地说,“我当时就是这样想的——这真的很酷!把被用到丑陋的铅笔插进圆孔,拿出来的时候,它们会有被削得完美的尖角,”
“……那么,究竟哪里出了错?”也许是职业的关系,蒋谣的个性中更多的是实际而不是虚浮的东西。
“嗯……”星彗拿起那只黑得很酷的盒子在眼前仔细看,仿佛还能看到一点点以前残留木屑,“这个自动卷笔刀是USB接口的,也就是说必须插在电脑上才能使用——而如果手边有电脑的话,我们会打开电脑里的绘图软件,调出模版,填上各种数字和颜色,这样一副草图很快就完成了,谁还需要用铅笔画在纸上!!”
“哈……”
“是不是很鸡肋?”
“的确。”
“我还有很多这样的东西,”星彗耸肩,“比如事先要充好电才能用的充电器,光感手电筒,不防水雨靴,算盘计算器……等等等等。”
电话那头的蒋谣沉默了好一会儿,才说,“我们真的是生活在同一个时代吗?为什么你说的那些东西我都没听说过……”
“哈哈,”星彗笑得很开心,“听到你这样说,我就觉得,尽管我家里堆满了没用的鸡肋产品,但我还是走在潮流的尖端啊~~”
蒋谣沉默了一秒钟,然后以一种充满逻辑性的口吻说:“请问鸡肋产品和潮流尖端这两者之间有什么因果关系吗?”
“……没有。”她只得悻悻地回答。
“对了,你这个‘潮人’有没有什么鸡肋的衣服或者配饰要出让?”
她立刻跳起来:“有很多!”
八十平米的小套房原本是两室一厅的布局,她硬是把客房拆了改成开放式的衣帽间,也许是出于职业习惯,这个家里就算其他地方再乱,衣帽间总是分门别类、整整齐齐的,好几次J来看到了,也不禁发出赞叹。
星彗在柜子前站定,一格一格地找起来:“我有很多只用了一次就再也没机会用第二次的东西呢……”
“比如说?”
“狂欢舞会上的威尼斯面具。”说着,她拿起一只华丽的、镶满了水钻的眼罩,上面还有好些绿色的羽毛,十分复古。
“留到你四十岁生日的时候用吧。”蒋谣安慰她。
“……”
“我最近很想要一个复古的公文包。”
“啊,我有。”星彗脑海里立刻闪现出一个包包的画面,她记得那是很多年前在纽约读书的时候买的,花了她一个月咖啡馆端盘子赚来的钱,她很喜欢这包包,可是从来找不到合适的衣服来配,有好多次,出门前她背着这背包站在镜子前转了又转,最后还是放弃地把它放回去。久而久之,她终于接受现实:这包包不适合她。不过从纽约回来的时候,它依旧那样好好地被封在防尘袋里运了回来。多少年了,她搬了几次家,这个背包仍旧被放在橱柜的角落里,却不曾被遗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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