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说您当年成立乐队的时候,是在酒吧找了一群醉汉,然后一起上台表演了一场,结果就成了……是这样吗?”
摄影移动镜头,伴随渐暖的灯光,男人那张介于少年和男人之间的生机勃勃的脸,出现在众人视角。
他不上综艺,只是因为最近乐队解散的事风波不断,在经纪人的建议下,他才决定上这档谈话类节目,当作一个公开交代。
“差不多,主要是聊得很投缘,喝醉是其次。”程易修道。
“当时您是二十叁?”
“对,二十叁岁,刚好是在自来熟的年纪,要换成现在,你让我去酒吧拉一群人喝酒,喝完醉醺醺地上台,我肯定不干。”
“我觉得您是个挺浪漫的人,”主持人言笑晏晏,“一帮年轻人,酒逢知己千杯少,喝醉了上台唱摇滚……当时想过后来会这么火吗?”
“完全没有,没太在乎这件事,”程易修说,“所以当时也是见到有台子就去唱,有什么想法就写,一群人跟在别人屁股后头,有几次到最后要结束了,负责人走到后台一看,说——哎,你们是谁,怎么在这里——然后摆摆手,算了算了,回去吧。”
“现在是你把他们甩到后头去了。”主持人笑道。“那时候好像还演过话剧,叫故人来。”
“天,好多年前的事了。”
“当年有考虑过放弃唱歌去演戏吗?”
“有一瞬间,因为唱歌实在没人听,演戏还能靠脸博得观众怜惜,”程易修笑起来,“不过后来想了想,还是觉得自己喜欢唱歌。”
“会后悔乐队解散吗?作为主唱,对这个乐团有没有特殊的感情?毕竟在一起这么多年。”
“我当主唱纯粹是因为我长得好看,站在前头骗小姑娘。而且没什么好后悔的,他们都比我有才华。”程易修轻飘飘地接过话头。“我这两天听到一句话,说,人生的际遇各不相同。既然大家已经足够成熟,到了解散的时候,那就开开心心地解散,没必要说一定要在一起,也不是说分开了大家就不是朋友。”
“独立出来什么感觉,突然离开其他成员自己做专辑。”
“会有点失落,不过总归是个新开始。”程易修说着,忽然冲镜头调皮地眨了眨眼。“既然说到这儿,让我推一下新专辑——下周叁八点,银河巡游,大家不见不散。”继而做了个鬼脸。
主持人被他突如其来的搞怪逗笑了,停了停,才继续问:“接下来有什么打算,有没有想过转幕后?”
“当然会转幕后,迟早的事。”程易修坦然道。“我总不能五六十岁了,还带个保温杯上去蹦。”
主持人得到了回复,选了个和缓气氛的话题。“我上台前,有个台里的小姑娘,是你的粉丝,让我问问你有女朋友了吗?”
“这位粉丝要补补课啊,”程易修背靠沙发,歪着头低低地笑着,“结婚都不知道多少年了,孩子天天跟我顶嘴……其实想转幕后也有这个原因,女儿叛逆期太厉害。”
“你是什么时候认识你太太的。”
“二十二、二十叁。”
“那你这是英年早婚。”主持人调侃。“不知道伤了多少少女的心。”
“是她英年早婚,不是我,我是死缠烂打的那个。”程易修说。“要不是当年我足够不要脸,等过几年她清醒过来,就真没我的事情了。”
“您是怎么追的太太?您看上去完全是不需要主动追女孩子的那种男生。”
“约她喝酒,约她吃饭,写几万字的检讨书,再加上臭不要脸。”程易修弯起唇角。“我以前和现在不一样,二十岁出头的时候特蠢,还自大,总会想一些乱七八糟的事情。”
“想什么?”
程易修语气温柔地说:“在我还不认识她的时候,自己偷偷想了很多遍,希望将来有一个命中注定的姑娘愿意理解我,包容我的幼稚,包容我乱踢的球鞋,每次喝牛奶都忘记放回冰箱,打游戏忘记时间,做事情屡屡迟到,做事想一出是一出——就像我说的,我不是什么优秀男友、理想丈夫,大多数时招人厌的那面会多些——但那时候你有这个想法,也不会去说,会觉得丢人。”
“然后某天,毫无征兆得,她突然出现在我面前,拉住我,对我说,走吧,程易修,于是我就不管不顾地和她走了,像只屁颠屁颠的大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