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五月,已是初夏,淡淡的暑气熏得游人满脸沉醉,而春风的韵脚才懒懒踱到遥远的玉门关,为枯瘦的杨柳吹去一丝嫩青色的春意。
可是,北境犹是冬天。
大风如狂刀一般催逼行人,骤雪似鹅毛一般铺洒天际。
稻谷无法在这样的苦寒之地生长。
人,也一样。
所以,突厥人习惯了掠夺与战争。
得不到的,就去抢。
由此造成多年以来大唐与突厥边境之间大小争端不断。
这些,李琮当然知道。
她甚至想像得到,作为突厥左将军,阿史那多摩面对孱弱的可汗、虎视眈眈的小可汗顶着多么大的压力,而打赢唐军的几场胜仗又为他在突厥人中积聚了多少威名。
来之前李琮就研究过阿史那多摩参与过的所有战役,不得不说,他的确在军事指挥上颇有见地,难怪久经沙场的柴老侯爷最终也没能回到长安。
客观来讲,她是很欣赏阿史那多摩的。
然而,道不同不相为谋。
李琮与阿史那多摩注定是敌人。
帐外风声,呼呼作响。
李琮手持唐刀,眸光凛冽,咧嘴笑道:“阿史那将军,有时候太过自信反而不好。”
阿史那多摩没忍住笑出声来,他与左右附离对视一眼,哈哈大笑,说:“本将军夸她一句义士她还真把自己当回事儿了?除非你生了海东青的翅膀,否则明年今天就是你的忌日!”
他没认出李琮的真实身份,只当她是个武艺高强的刺客。
因此,即便占尽天时地利人和的优势,阿史那多摩还是没有立即动手。他在享受猫逮耗子的乐趣,他想要看到的是这个大胆的刺客在他眼前跪地求饶、痛哭流涕的表情。
啊,真是奇妙的快感。
阿史那多摩盯着那黑衣刺客的脸,那是一张普通到根本叫人记不住的脸,却镶了两颗盈盈闪光,如纯黑宝石般美丽的眼睛。
只要一想到这双眼睛的主人将被他打败,被他杀死,被他摧毁,某种隐秘且无法对外人言明的快感就排山倒海般席卷全身。
他舔了舔唇。
忽略掉心中所有不该有的异样,阿史那多摩告诉自己,今天的任务是杀掉这个爱说大话的刺客。
李琮摇头,说:“在名震北境的左将军面前,我确实算不得什么。”
阿史那多摩以为她要立刻认怂,不免觉得无趣,李琮却话锋一转,说:“可谁说我来突厥是为了救废太子呢?”
“哦?你也是来杀废太子的?”
李琮还在琢磨阿史那话中的“也”是什么意思,阿史那就不屑地说道:“你们汉人真是无情无义!废了太子还不够,连一条命也不愿意给人留?”
李琮一笑,说:“可怜生在帝王家。”
阿史那将军浅金色的眼睛眨呀眨的,他的汉话是还不错,可还无法理解用汉语表达出的如此复杂精微的情感。
她不欲再与阿史那多摩逞口舌之快,提刀直向阿史那砍去,左右附离想要拦下,却抵不过李琮身法奇绝,行踪鬼魅,活像一缕带着血腥味儿的清风,寥寥几刀,处处见血。
阿史那多摩看李琮十招内就叫所有附离都挂了彩,把他周围的防护圈彻底冲散,终于明白这黑衣刺客不是简单人物。
凄冷的月光与昏黄的火光交融成如水般的水练,从天上一路流淌到人间,最后为阿史那将军的粼粼银甲所阻隔,撞击出金属特有的美丽光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