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够一起表演音乐,就是最开心的事情。
周婧仪把简宁介绍过去的时候,特意说了简宁过来不是为钱,只是为了一个锻炼自己的机会。
她叔叔放下自己的小提琴,上下看了简宁一眼,对周婧仪说:“我们是专业的乐团,你们这些小孩子进来,肯定是很枯燥,要是进来两天就打退堂鼓,我看就没有必要费这个劲了。”
这就是在婉拒了。
这也不怪周叔叔冷面无情,主要是简宁太漂亮了,她长了一张不安分的脸,长相盖过了她的能力,看起来就像那种啥也不会的花瓶。
现在周婧仪又在帮她“走后门”,这更让对音乐爱好非常纯粹的周叔叔看不太上,就不太愿意接收这个麻烦。
他的乐团现在刚刚好,不介意多一个人,但介意多一个什么都不会,说不定还碍手碍脚的闲人。
亲侄女介绍的也不行。
周婧仪见塞人不成,决定撒娇试试:“叔叔,我朋友她一定不会走的,你就收了她嘛,也不碍你什么,你就答应了嘛。”
简宁见周叔叔表情没有丝毫松动,她知道撒娇肯定没用,周叔叔肯定不吃这套。
她看了一眼他刚放下的小提琴,稍作打量,问:“叔叔也喜欢艾萨克·斯特恩吗?”
这把小提琴是艾萨克·斯特恩在晚年演奏时使用过的,简宁认得它不是偶然。当初简光启给她找的小提琴老师就很喜欢这把,得知它将会在宜城进行拍卖,一向情绪自控很好的他,连在给她上课时都忍不住面带微笑。
可惜这把小提琴被人高价拍走了。
那时他家里出了一些问题,已经拿不出太多钱去支持他拍卖一把“天价”小提琴,他的情绪肉眼可见低落很久,没想到拍走这把琴的人竟是被周婧仪的叔叔。
她问完这句话,周叔叔的神情终于有了变化,他重新看向简宁,眼里多了几分兴趣:“你也喜欢他?”
简宁:“我一直在学习艾萨克·斯特恩的运弓方式,他太松弛了,力量控制得也很好,所以他能在演奏中随意变换音色,可惜大师就是大师,我努力这么多年也才学了个皮毛。”
说完,她的眼睛一直落在周叔叔那把小提琴上,露出那种迷恋的眼神,说:“我能瞻仰一下它吗?”
周叔叔摊掌:“当然。这是我最喜欢的一把琴。”
简宁双手捧起这把琴,开玩笑道:“如果我收藏了它,我肯定要把它供起来,日看夜看。”
她轻抚着琴弦,认真欣赏半天,最终情不自禁似的,拿起了琴弓,搭在了琴弦上。
周叔叔看出她要拉琴,眉头轻轻一皱,手抬起来要拦。
简宁在他抬手的前一秒,拉起了小提琴。
琴音沉沉响起,回荡在空旷的房子里。
她拉的是柴可夫斯基,琴声一响,旋律的准度和情感倾泻而出,他热爱音乐,当然能听出其中的功底和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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