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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清风现下心情已平复了许多,否则,他想,他会二话不说咬上去。事实上,他已经很久没咬过她了。

十一仔细瞧着,发现顾清风并没有真的动怒。她才胆子大了起来:“我有给你说,要你女装或隐身的啊,是你不听的。其实,你要是长得丑些的话,也不会被抓的。还是你长得太漂亮了。”

顾清风的脸更黑了:“我好像好久没咬过你了。”

“好好,我说我说……”十一慌忙收起了笑意,认真回答他的问题,“我那样是想让你拖延时间。在这个小时空里,我牵错的那个男的,就是那个少爷,他,他好男风。”

“好男风?什么意思?”顾清风不解,“就是喜欢在街头抓男的?”

十一嘿嘿笑,也不晓得如何跟顾清风解释,她想了一下措辞,才道,“他叫袁矩,是长公主的小儿子,十足的纨绔,好男风,所以年过二十,仍未娶妻……”

顾清风打断:“我只问你什么是好男风。”他心里隐隐有了些猜测,却不大肯定。

十一无奈,只得硬着头皮答道:“就是喜欢男的喽。”她不敢看顾清风此刻的神情,继续说道:“他们抓你就是因为他们家少爷喜欢男的。这里是长公主的封地,袁矩和此间首富冯闲打赌,看谁能在天黑之前得到更漂亮的小郎君……”

作者有话要说:  这个故事,我怕你们骂我,遁走。

☆、雌雄不辨缘成怨【二】

十一看着顾清风脸色不对,干脆将命谱原原本本告诉了他。

在原来的命谱里,长公主的幼子袁矩喜爱男风,整天花天酒地,是个十足的纨绔。虽然长公主已逝,但他的皇帝舅舅对他很是纵容,使他养成了无法无天的性子。

袁矩最大的爱好便是强抢民男,为此他特意养了一群人,专门为他抢人。——就是十一和顾清风遇到的那一群了。

物以类聚人以群分,袁矩的朋友们德行也好不到哪里去。他最好的朋友是首富冯闲,冯闲跟他还不一样,冯闲男女通吃,家中蓄养大量小妾娈童。两人只要聚在一起,就会比较一番谁的新娈童更加美貌招人疼。

这次,袁矩的人在这里抓貌美男子便是为此了。

不要以为袁矩这样的人脚上就没红线,事实上,他脚上拴过好几根。当然,前几根都断了。他酷爱男风是出了名的,很少有人愿意把自己姑娘往火坑推。但是他的母亲毕竟是长公主,他父亲在世时,也是封了侯的,余威犹烈。他议过几次亲,但由于种种原因,都没有成功。

最后牢牢拴在他脚上的那根红线另一头牵的便是今天路过的女扮男装的姑娘白长安。白长安是江南人士,父母双亡,来此地投奔亲戚。可惜亲戚举家外迁,投亲不成被袁矩的人给抓了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