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金水这种乡下老头,和他们毫无关系。
齐晔最近要忙的事情,是关于他之前有了想法的施工队。
辛博厚也想组一支施工队,不过,他想去省城。
“齐晔,县城这池子水,到底还是太小了,我们要是去省城,那才叫大有可为啊。”辛博厚坐在夜市摊上,喝着啤酒,劝着齐晔。
江茉也在,她咬着毛豆,吹着晚风,她知道辛博厚的话很有道理,但也知道,齐晔会选择留在县城。
最重要的原因,齐晔他娘是他爹在县城的汽车站救下的,而江茉她娘,则是江铁国在县城汽车站和人贩子接的头,买回家的。
省城那边有舅舅在盯着林洁那条线索,而县城汽车站这条重要的线,齐晔想亲自盯着。
从他没事就开着摩托车和乌云踏雪一块儿去县城车站那边的种种行为迹象,江茉就能猜到一星半点。
果然,当辛博厚提出这样的建议后,齐晔抿着唇,沉声道:“我还是想从小地方做起,一步步走得更踏实点。”
辛博厚对于齐晔的想法,没有反对,但他声音里闷闷的,能看出来情绪不高,举起啤酒瓶子,和齐晔的水杯碰了一下,“齐晔,你真的不和我去省城吗?”
辛博厚的人脉、关系都在省城,对于他来说,去省城才是最好的选择。
齐晔听懂了辛博厚话里的意思,如果他要留在县城,和辛博厚,或许就只能选择分道扬镳了。
合作这么久,他和辛博厚相处一直很愉快,从没闹过什么矛盾,都有属于自己的精彩的点子。
而现在,天下没有不散的筵席,他和辛博厚,也到了各奔东西的时候吗?
齐晔垂眸,半晌才忽然扭头,朝小摊上系着围裙的老板说道:“老板,再来两瓶啤酒。”
他把啤酒盖咬开,和辛博厚碰了碰,对瓶吹。
没有言语上的回答,但离别的不舍,复杂的感情,都蕴在了这瓶酒里。
辛博厚也一口闷完,再低头时,或许是月光和灯火的照耀,竟映得他眼角好像有几滴熠熠发光的反射。
他随手抹了抹,郑重地拍着齐晔的肩膀,“什么时候来省城了,找兄弟我,咱们一辈子都是好兄弟。”
“当然。”齐晔和他互相捶了一拳,想起来问道,“打算回家?”
辛博厚耸耸肩,冷冷笑了笑,“不回,老头子和我那便宜弟弟求着我回,我也不回。他那成衣厂,已经在走下坡路了,我才不去掺和,免得还以为我贪图他们那点儿东西。”
“嗯,施工队要是做起来,未来肯定比成衣厂好。”齐晔肯定地点头。
辛博厚和他击掌道:“行,那咱们兄弟两个,一个在省城做施工队,一个在县城做施工队,到时候比比看,是你挣钱还是我挣钱?先说啊,谁挣了钱,到时候得请对方上最好的饭店,敞开了点!”
齐晔抿唇,“没问题,一言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