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再吃力又如何,跟不上课又如何,考不上大学又如何。
同龄人担心的事情在季洲这里,统统都微不足道,她考虑的却是如何才能活下去。
如何不像行尸走肉般活下去。
那些鲜活残忍的记忆印刻在脑子里,一遍一遍放电影似的,剜的她的神经,血肉淋漓。季洲溢满眼泪,眼眶又疼又涩,可哭着哭着,又想到了那个痞坏、冷戾、没有廉耻的少年。
第一次见面,是他那个小跟班放学时拦住了她:“季洲是吧,止哥看上你了,想让你当他女朋友。”
黑发的少年眉眼疏冷,右边耳朵三颗耳钉,额角还有处疤,凶巴巴的,很不好惹,点了支烟,在背后静静看着她。
她嗤笑,哪有这样追人的?
第二次见面,陈止亲自拦住了他:“好歹也是专程见你,总得给个面子吧?”
季洲无语:“我跟你不熟,凭什么给你面子?”
况且这喜欢来得也莫名其妙。
“一回生二回熟,”少年弯唇笑,“季洲同学,我对你可是了解很多啊。”
后来有了第三次,第四次……甚至2012年的前几分钟都是和他一起度过的。
他阴魂不散似的跟在她身后,陪她看烟火,送她礼物。
她依旧讨厌他,她现在只想安安静静地,消化掉负面情绪,而不是有人来打扰她。
陈止厚脸皮的程度,季洲想想都觉得好笑。
她睡了过去,梦里茫茫一片,什么都没有。
安静得好像到了天堂——季洲的天堂。
这是出事以来,她睡得最安稳的夜晚。
*
开学之前,宋望宁还见过沈如鹤一次。
那天她骑着车上完补习班回来,沈如鹤正好站在她家门口。
少年的背影高而瘦,手里提着一个大袋子。
宋望宁惊讶了下:“你怎么到这里来了?”
年前那次见面,她心情很差,哭了一路,他鬼使神差地治愈了她。她有时觉得老天对她还不算太差。
不过后来进了家,她照照镜子,简直丑死了,满脸泪痕,像个女鬼。
他们距离那么近,沈如鹤肯定看到了。
书上说,男人见到了女人落魄的样子,会怜悯她,继而生爱,宋望宁不相信这酸里酸气的东西,嫁人嫁猪还是嫁狗,这都要看你自身的价值。
她听他的,要记住快乐和爱,陪伴自己更久的是快乐。
“我来还英语书。”
袋子最上面那一本是英语,宋望宁差点都要忘记了。
“剩下这些,都是竞赛用到的书,有的全新,有的做了些笔记,你要是不介意的话,就看这些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