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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还好,应该可以经常回家。”

影迷先生像是看透了她的心思,笑道:“咱们小区对面就有超市,我直接买菜过来,我来做饭,不用劳动你,行吧?”

江一苇目瞪口呆,张了张嘴:“这……这……”

说好自己请客的啊!

怎么变成别人买菜别人做饭,难道自己就出个厨房?

好像没诚意哎。人家可赞助了一个亿……的首饰。

想了想,江一苇道:“要不这样吧。你送我回家,我换好衣服,去超市门口等你?菜总得我结账吧?”

凌万顷看她认真的样子,差点笑出声。

这就是以前那个憨憨的江一苇啊。不占别人便宜、独立、自信、却不失天真。

“好,说定。”

江一苇暗暗舒了口气,从心里又划走了一千七。

美滋滋,这要买菜自己做饭,三百块吃到撑啊。又省钱了。

影迷先生怎么就这么体贴呢?

江一苇家离机场也就半个小时的路程,两人一讨论晚上吃什么,顿时没了隔阂,你来我往的,不一会儿竟然到家了。

还是在那临时车位上,凌万顷从后备箱取出了江一苇的行李箱,江一苇取出首饰盒子,郑重地交还给凌万顷。

沉甸甸的。压手,也压心。

江一苇回家,换了一身很家常的薄毛衣和运动裤。虽然家里已经很整洁了,想到马上影迷先生要来吃饭,还是赶紧收拾了一下。

突然想到,这间小公寓到目前为止,迎来的第一位、也是唯一一位客人,就是影迷先生啊。

而且是两次。

出门时,江一苇想了想,自己终究是个明星,虽然不是流量明星,没有不能谈恋爱不能结婚那些规矩,但跟一个男人逛超市,要是被拍到,还是容易引起风波。

于是往头上扣了一顶鸭舌帽,又戴上了口罩。

超市就在江一苇小区大门的斜对面,和凌万顷家小区大门大约离了三百米。但凌万顷却到得比江一苇早。

望见江一苇远远跑来,一件浅蓝毛衣,一条白色运动裤,说不出的清新可人,凌万顷瞬间觉得自己老了。

嫌弃。

嫌弃自己鬓角的白发。

嫌弃自己灰色的休闲服。

嫌弃自己苍老的心境。

嫌弃自己……反正,各种嫌弃。

“嗨,进去吧?”江一苇挥手。

看似一派活泼天真,其实江一苇心里也在嘀咕。

影迷先生真的太精英了。跟他一比,自己就像个小孩。

其实他这打扮,这气质,才符合四十多岁的年龄吧?我是不是思维还停留在21岁呢?

我以后要不要端庄一点?

两个心理上差辈的人,谁也不好意思明说,乐呵呵地去超市门口拿小推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