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还好,应该可以经常回家。”
影迷先生像是看透了她的心思,笑道:“咱们小区对面就有超市,我直接买菜过来,我来做饭,不用劳动你,行吧?”
江一苇目瞪口呆,张了张嘴:“这……这……”
说好自己请客的啊!
怎么变成别人买菜别人做饭,难道自己就出个厨房?
好像没诚意哎。人家可赞助了一个亿……的首饰。
想了想,江一苇道:“要不这样吧。你送我回家,我换好衣服,去超市门口等你?菜总得我结账吧?”
凌万顷看她认真的样子,差点笑出声。
这就是以前那个憨憨的江一苇啊。不占别人便宜、独立、自信、却不失天真。
“好,说定。”
江一苇暗暗舒了口气,从心里又划走了一千七。
美滋滋,这要买菜自己做饭,三百块吃到撑啊。又省钱了。
影迷先生怎么就这么体贴呢?
江一苇家离机场也就半个小时的路程,两人一讨论晚上吃什么,顿时没了隔阂,你来我往的,不一会儿竟然到家了。
还是在那临时车位上,凌万顷从后备箱取出了江一苇的行李箱,江一苇取出首饰盒子,郑重地交还给凌万顷。
沉甸甸的。压手,也压心。
江一苇回家,换了一身很家常的薄毛衣和运动裤。虽然家里已经很整洁了,想到马上影迷先生要来吃饭,还是赶紧收拾了一下。
突然想到,这间小公寓到目前为止,迎来的第一位、也是唯一一位客人,就是影迷先生啊。
而且是两次。
出门时,江一苇想了想,自己终究是个明星,虽然不是流量明星,没有不能谈恋爱不能结婚那些规矩,但跟一个男人逛超市,要是被拍到,还是容易引起风波。
于是往头上扣了一顶鸭舌帽,又戴上了口罩。
超市就在江一苇小区大门的斜对面,和凌万顷家小区大门大约离了三百米。但凌万顷却到得比江一苇早。
望见江一苇远远跑来,一件浅蓝毛衣,一条白色运动裤,说不出的清新可人,凌万顷瞬间觉得自己老了。
嫌弃。
嫌弃自己鬓角的白发。
嫌弃自己灰色的休闲服。
嫌弃自己苍老的心境。
嫌弃自己……反正,各种嫌弃。
“嗨,进去吧?”江一苇挥手。
看似一派活泼天真,其实江一苇心里也在嘀咕。
影迷先生真的太精英了。跟他一比,自己就像个小孩。
其实他这打扮,这气质,才符合四十多岁的年龄吧?我是不是思维还停留在21岁呢?
我以后要不要端庄一点?
两个心理上差辈的人,谁也不好意思明说,乐呵呵地去超市门口拿小推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