彷佛原主在抗议顾瑾丢掉他辛辛苦苦打下来的江山一般。
顾瑾:“……”可是真靠乞讨吃饭他怕是得饿死。
没办法,最后顾瑾只能身扮两角,一边每天拎着小破碗,穿着破破烂烂,找个没人的角落蹲一蹲,就算完成原主努力干事业的遗愿了。
另一边则是黑袍人处理跟太子交接处理着报社的事情,给原主帮派的手下们找新活计干,顾瑾就不信,等到原主剩下的那一点执念,看到自己的小弟们,都因为努力劳动而过上了好日子,还能坚持让他去街上乞讨么。
怀揣着早日解放乞讨这一令他羞耻的日常活动,顾瑾对于报社的进度是上心得不能在上心的,他比太子这个投资人都生怕报社开不起来到时候赔了,没地去找另外一个人傻钱多的公子爷为他投资,那可就真要讨一辈子的饭了。
小顾总:……打死我,我都要干成这件事。
虽说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但是顾瑾觉得,他在当乞丐这方面,可能真的没有天赋,同样是乞讨,小六子偶尔兴趣来了和他一起重操旧业,小半天下来,对方的碗里放满了铜板,而顾瑾的小破碗里,只有可怜兮兮的一个铜子。
顾瑾:“……”
小六子为此还感到十分美滋滋,“以前都是老大要到的钱甩我一条街,今天老大终于让了一下我,我太开心了呜呜呜呜呜……”
说着说着,小六子的鼻涕眼泪就又都抹到了顾瑾的袖子上。
顾瑾:我不是,我没有放水,我真的被吊打了,怀疑人生jpg.
以及,能放开他洗干净不久的袖子吗?
扯远了,暂时回到前文。
顾瑾能提出这样的要求,在某种程度上,是为了报社负责,身为报社最大股东的太子原本理应为这事感到高兴,奈何顾瑾每天的着装都过于……一言难尽,让太子愁得手里拿着的西域新进的贡品瓜都不香了。
然而问题是,穿什么压根就不是顾瑾他自己能控制得了的。
说真的,如果可以的话,上辈子非高定不穿的小顾总,能龟毛的挑剔出现在身上这件衣服的百万个不足之处,然而现在……
“没有严苛要求我蓬头扩面已经很满足了。”顾瑾喃喃自语。
扯了扯身上带补丁的袖子,顾瑾深深的沉默了,他的沉默就是对太子的问话最好的反驳。
不,那天我可能还是要穿成这样去。
听懂了暗示的太子:“……你不如一剑杀了我来的快。”
然而还能怎么办呢,毕竟是自己找的合伙人,为了报社的开张销量彩头,太子只能咬咬牙,干了这件事。
“到时候你可别给我出岔子。”太子深深看了一眼顾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