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岁那年,路园跟随长兄到沁国公府赴宴,宴席上众人你来我往互相敬酒,即使遇到了自己的死对头,也依然面不改色,言笑晏晏。众人皆虚伪,只有陆悯活的最肆意,他懒洋洋地斜倚在玫瑰椅上,盯着戏台看戏。
那时候陆悯已然成名,深受当今宠信,官员们殷勤小意的向他敬酒,他高兴了就喝一杯,若是看敬酒的人不顺眼,直接就沉下脸子,谁的面子也不给。
小小的路园,从此将陆悯置于心间,当做神一般的存在。什么忠孝节义,什么谦逊和煦,全是扯淡,做人当如陆悯,自在潇洒,全随心意。
后来他总是无意识模仿陆悯,没成想只养成了阴鸷的性子,本事却半分没学到。哪怕费心勾引林杉,也是看上了她是陆悯大姨的身份,原想靠着林杉接近陆悯,没成想被林虞给搅黄了。
路园恨林虞,恨不得吃其肉、啖其血,却没想到今日要因她而死。死就死吧,死在陆悯的手中,似乎也没那么糟糕。
陆悯走到路园跟前,眯起眼睛,笑盈盈问道:“你想如何死?”
这是路园离陆悯最近的一次,此生也就这一次了。他看向陆悯,盯着陆悯潋滟的凤眸,乞求道:“能不能痛快一些?”
陆悯摇摇头,慢悠悠道:“自然不能。”
呵,那还问他作甚。路园撇撇嘴。
咔嚓一声,手腕被折断,接着是脚腕,而后一支匕首探进路园的肌理,精准的挑断他的筋络,路园疼的汗水连连,却紧咬着嘴唇压下痛苦的声音。
匕首在眼前挥过,路园仅存的那只眼睛也被生生剜了出来,世界坠入黑暗。
鲜血将洞穴内染的红艳艳的,路园感受着生命的流逝,一点、一点,终于归于沉寂。
陆悯走到洞口,手上干干净净的,一点血迹也无,但他还是觉得脏。王来端着一盆清水候在那里,他走上前,仔仔细细净了手,用白手巾将手擦干净,沉声道:“将洞内的东西,拿去喂狗。”
王来点点头,走进山洞,山洞里弥漫着浓重的血腥气,柴火堆旁软软摊着一具支离破碎的尸体,说是尸体,其实体内的骨头早已和肉身分离,只是一具肉身皮囊。
饶是见惯了血腥场面的王来,也觉得头皮发麻。幸好夫人安然无恙,若真有个好歹,他真不知道掌院大人会做出怎样的疯癫事情。
一个时辰以前,车夫把林虞被人掳走的消息带给陆悯。喜怒不形色的陆悯,当场就变了脸色,立马发出命令,令整个监察院全员出动,寻找林虞。监察院把长安翻了个底朝天,这才查到林虞的行踪,所幸速度够快,及时找到了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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