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了!还有他!
殷嘉茗脑中飞快地浮现出某人的模样。
——把纸条交给他,说不准就能查出写这张便签的人的身份了!
殷嘉茗打着电筒,照了照左手腕上的手表。
凌晨两点三十五分,时间还来得及。
说干就干,殷嘉茗决定赶在日出前找到“那个人”。
只是他不能就这样便走了,留下一个被刨开的墓穴,和一具烂得一塌糊涂的尸体。
殷嘉茗收起湿透的便签纸,又折起纸钞,打算把它们放回司徒英雄的衬衣口袋里,再将人原样埋回去。
——这样他家阿睿就能在三十九年后找到这具白骨,并发现死者身上的线索了。
但下一秒,殷嘉茗又忽然想到自己已经拿走了那张便签,这样一来,叶怀睿岂不是理应不知道还有便签这件事了?
这年头还不时兴时间旅行类的小说电影,殷嘉茗自然也就不知道还有“祖父悖论”这等时髦的逻辑思辨,但这不影响他敏锐地察觉到其中似乎存在的矛盾。
可要是把便签放回去,那他的证据就没有了,单凭口述,殷嘉茗又担心会错过重要的细节。
“……”
他蹙起眉,冥思苦想了半分钟。
“我×!”
殷嘉茗忽然用力一拍大腿,“我怎么这么笨!”
语毕,他不顾满手赃污,从裤袋里掏出了自己的钱包,又在里面一通翻找,翻出了一张不知放了多久的购物小票。
这是他过年前在百货公司给他爸买礼物时开的收据,大小与便签差不多,折一折刚好可以夹进钞票里。
殷嘉茗记得叶怀睿说过,过了三十九年后,钞票里的纸片已经烂到无法分辨了——既然如此,那张纸是能指示凶徒身份的便签,还是一盒印尼燕窝的收据,本质也没有任何差别吧!
殷嘉茗一边将夹带着收据的钞票放回到死者的衬衣内袋里,又忍住冲鼻的恶臭,将衣扣重新扣了回去,再将塑料篷布盖上,将尸体状态尽可能还原成他刚刚挖出来时的样子。
“呼!”
他长长地舒了一口气。
殷嘉茗现在就只能祈祷司徒英雄的遗骸真的能在地里安安生生躺上三十九年,等他的收据烂光了才被阿睿给挖出来了。
要不然收据上明晃晃的时间地点购物内容,只要警方到百货商店一调查,他的嫌疑便是跳进横琴港都洗不清了。
殷嘉茗一边自我吐槽,一边开始一铲子一铲子地往坑里填土。
填土比挖土来得容易,速度也快得多。
不多久,殷嘉茗便将司徒英雄的尸体重新埋好了。
有了收据的顾虑,他简直不敢想象这具腐尸要是被警察提前找到了会如何,同时深深共情了凶手当日埋尸时的满心顾虑。
填好土后,他又用铲子在土坑上使劲儿拍打了一番,把浮土都夯结实了,才稍觉安心一些。
剩下的便是向天祈祷,这具尸体当真能在土里埋上三十九年,直至烂成枯骨为止了。
这时已是凌晨三点十五分,再过两个小时,差不多就该天亮了。
殷嘉茗不敢犹豫,迅速收拾了东西,不顾自己满身脏臭,一路疾走,离开芙兰村的后山,准备赶往“那个人”的住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