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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兄有礼。”来人从树后走出,想到方才听到的话,拱手道:“某家中姓钱,乃任兄同窗,只任兄初来开封府求学,想是与人多有不熟,某倒是见过任兄风采的。”

任十二瞬间黑了脸,同窗?

他这幅鬼样子?崴了脚、沾了土、头上还有鸟雀轮回之物?

都叫新的同窗看见了?!

他眉州任十二郎,就这么丢人丢到开封府了?!

可他只是脾性骄纵些,又不是个随口就要喊打喊杀的,到底也不能因为丢人就将同窗学子给打杀了。

再有,方才为了叫那两个小娘子相助于他,那是好话说了,好处给了,最后还用郡王府的威势吓唬她们……可谁能想到,那两个小娘子就是软硬不吃呢?

任十二愤愤:“见过钱兄!某乃眉州任家十二郎!”

还是那该死的苏子瞻!

要不是……要不是为了那人,他非得揍他一顿不可!

“既是同窗,倒也不用这般客气,”钱学文客气笑笑,道:“任兄可是伤着了脚?可要我瞧瞧?”

任十二尽管心里不舒服,可对方都关心了,他也不好太过冷淡,便点点头:“嗯,这山路不好走,钱兄也要注意些。”

“多谢任兄关心。”

又开口:“正好我也要下山,知道一条近便的路,不如由我背着任兄下山?家中有驴车停在山脚……”

顿了顿,他抬头看去:“任兄是如何来的?”

任十二脸一红,“就是……咳咳,与友人打赌,走着过来的。”

要不是他文章做的不好,也不会同意这什么狗屁的打赌!当然了,也是因为走得太累,所以他才在山上崴了脚,绝不是他身体不好!

钱学文也没多问,只道:“眼下这情况,任兄还是要早些找大夫医治腿脚才是,可不能耽误了。”

任十二听他这么说,面上不免有些动容。

他方才一直在心中计较着自己丢人的一面叫人知道,却不妨他的新同窗很会做人,什么都没问,只想赶紧带着他去看大夫!还愿背着他!

眼窝子浅就是这点不好。

他自小便不聪明,总是招人嫌弃,便是亲生爹娘,对他也是多有看不起的。当然了,家中钱财不缺,即便爹娘不看重,也不曾亏待过他。

就是家族中人都觉得他不务正业,还认为他惦记上人家有夫之妇有辱斯文!可天地良心,他自小就对八娘有好感,偏八娘早早的和舅家外兄定了亲,婚后却又没被善待,总是被夫家欺负,他又哪里敢放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