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办法,谁让他们家就这一个根儿呢!村长直摇头,不这样还能咋整他们家亲近的别的亲戚也没有
支书拍了拍桌子,大笑:所以啊,我说老叔,咱们还是要把自己骨子里的封建抠出去封建思想害死人啊!要是没有这么一回事儿,那金老憨他们仨,哪儿有祸害金秋的机会?老叔,咱们错了,错得离谱了!
支书的妻子罗香秀抬起头,眼睛发光一样看向他:对!你们这时候才想到这个啊!
两个男人一听,不由得对视一眼,转过来又举起酒盅,还给香秀倒了一盅酒递了过去。
三个人举起酒,哈哈大笑着一饮而尽。
他们已经知道要怎样做了,就算是做不好,但只要有个底子,就能去做。
支书跟村长两个人这一宿也没别的,喝多了就倒下睡了,香秀也去另一个屋子里抱着孩子睡了下来,大约梦里,他们会看到一个没有金老憨一家祖孙三人这样的人的世界吧。
谁知道呢!
金秋却因为遭遇了这种事,一时间成了村子里最被人同情的人,同时也受到了无数少女的崇拜,甚至还有大小伙子也对她改观了,他们就见她拿着棒子打坏人的样子好看,那姿态怎么看怎么帅气,那模样怎么看怎么健壮健壮、英武,一个少女有这样的品质对于村子里的男人们来说就是最美的。
一时间,不少少年郎会主动跟金秋搭话,还会找她学学怎么挥舞那根大棍子。
少女也一样,甚至更加热衷于做这件事。
肯定要学啊!奉爱秀一直被自己弟弟欺负,现在她天天手里拎着棍子,真的就让她那个屁本事没有的弟弟老实多了。
就是!村子里的一个才十四岁的男孩用力挥舞着棍子,等我学好了这个,来年征兵的时候就可以给首长表演表演了!到时候啊,我就能穿上军装,知道吧,特别好看的!
少年的话让旁边的年轻人都大笑了起来。
行了,走吧,该去跳忠字舞了!罗香秀跑了过来,对这些吃晚饭休息的少男少女们招手,快点儿,不然不等你们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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