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夕?”他轻声喊着。
由于快三天没说话,声音沙哑得厉害。
室内一片黑暗,但洛伦斯和姜繁夕都能看清楚对方。
对血族来说,晚上和白天的能见度,没什么区别。
“饿了。”姜繁夕说。
洛伦斯问:“要喝哪里的血?”
姜繁夕被他的主动逗笑,勾住他的脖子,说:“脖子,你总是尝我的血,今天轮到我了。”
洛伦斯主动将脖子凑过去,不管她想吸哪里的血,他都会让她吸。
姜繁夕试着用牙齿,去咬洛伦斯的脖子。
但是她那小尖牙,对于血族血族大佬洛伦斯而言,就是一对小乳牙,没什么威胁力,除了让人觉得有点痒之外……
没别的作用了。
洛伦斯的脖子,就连皮都没破。
“咬不动。”姜繁夕在洛伦斯的脖子上咬了一口,在上面留下了牙印。
但洛伦斯的恢复能力何其强大?这牙印没一会儿,就不见了。
“会长好的。”洛伦斯摸了摸姜繁夕那一对小尖牙。
然后手指甲瞬间长长,他自己在脖子上戳出了两个血洞。
“吸吧。”他说。
姜繁夕用尖牙怼进去,如愿吸收到了洛伦斯的血液。
特别香甜,能让人头皮酥麻,舒服到脚指头都勾起来。
就是这个吸血的方式,还需要辅助,太让人郁闷了。
简直就像是喝奶茶,就连插吸管都插不进去,还得人帮忙似的。
血族吸血的时候,双方都会亢奋。
姜繁夕喝完血,便顺着洛伦斯的脖子蜿蜒而上,亲吻着他的喉结,他的唇。
手如蛇一般,钻入他的衣领。
洛伦斯莞尔,轻拥着她,享受着她的主动。
两人在房间里闹腾了许久,洛伦斯才抱着姜繁夕进浴室。
不得不说,刚刚经历过初拥,姜繁夕现在的身体还是有点虚弱的。
她窝在洛伦斯的怀里,就和小奶猫似的,懒洋洋又可爱。
“我现在不能见光吗?”姜繁夕声音慵懒。
“灯光可以,阳光会伤害到你,过段时间才会好转。”洛伦斯换了个抱她的姿势,动作娴熟的帮她洗着头发,乌黑的发丝在水里浸润时,像是飘摇的海草。
姜繁夕躺在洛伦斯的腿上,看着他英俊的侧脸:“我的视觉和听力变好了,可以听到管家他们的声音,他们很担心我,一会儿我去和他们说句话吧。”
“嗯。”洛伦斯依她。
洗完澡,洛伦斯给姜繁夕换上漂亮的裙子,处处妥帖。
“你要是管家,一定是最完美的管家。”
“为完美的小姐服务,当然需要完美。”洛伦斯单膝在她面前跪下,抓起她的手,亲了亲她的手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