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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完林家的事情,吴悠收拾了自己的东西,又回到Y市,和林宝儿住在一起。

林宝儿不再做那个没有营养的闲聊女主播。之前签订的合约也写明是可以中止的。

她们共同盘算起未来。林宝儿说可以试着做服装销售。

她认识一些人脉,可以提供靠谱的货源,她自己做带货的网红,多少也算有一些经验。

吴悠虽然在金石镇也一直学习着外面的事情,但毕竟经验不足,便同意了林宝儿,想着先试试。

在服装合作选择上,林宝儿选的是一家独具风格的小众品牌的代理,名字叫“栀子花少女”。

这个品牌是个国牌,在国内知名度不算高,但小众里很有人气。

它自我的品牌定位是端庄的少淑女,面向15-24岁年龄段的女生,走的是精致路线。之后被一个Lo娘发掘出日常Lo风属性——即较一般Lolita服装较为清爽日常,不那么隆重,适合的场合更多。但裁剪讲究,凸显少女的优雅美好,有种奥黛丽赫本般的“公主气质”,极大满足女生们的粉红梦想。

它最为人称道的除了裁剪,就是布料扎实。也因为这个原因,专柜价格一直卖的比较贵,甚至高过一些普通Lo服。

林宝儿联系的人,叫邹勇,拍着胸脯自称是“栀子花少女”的负责人,向她讲述了现在“栀子花少女”品牌的困境:高不成,低不就。

没办法真正打进高端市场,但又无法适应快销。

他说公司领导希望从小众的Lo女孩里找到突破口,所以半是合作半是委托“十分符合‘栀子花少女’形象”的林宝儿尝试进行推广。

他对自家货源的价格进行了保证,除了展示了一系列的证明材料,还带林宝儿和吴悠参观了公司工厂和仓库。

林宝儿两人都觉得很靠谱,便答应了下来。

但是邹勇提出,为了证明诚意,林宝儿也需要先行购买一批衣物,作为合作的证明。

他保证,这批衣服都是以成本价给到林宝儿,哪怕她稍稍溢价卖,都不会亏本。

林宝儿也吴悠也看了样衣和仓库,经过谨慎地考虑后,答应了下来。

只是二人没想到,合同签了,钱打了过去,对方给到的一批衣服,却都有较为明显的瑕疵,是残次品。

再联系邹勇,却是联系不上了,去到之前的工厂和仓库,也说不认识邹勇这个人。

到警察局报案,更发现这是个□□。

真人是谁,却是难查到。

钱打了水漂,两人失落很久,但又相互鼓劲,振作了起来。

毕竟,不少残次品只是轻微瑕疵,在衣服内侧,或不明显,只要和顾客说明,还是可以拿来销售的,也能挽回一部分损失。

两人开了微店,并专门在几个平台都设了推广的账号。

林宝儿负责当理货员和模特,吴悠兼职摄影师和文案编辑,开始起早贪黑地忙碌。

幸好,因为林宝儿熟知Lo娘的偏好和网络聚集地,微店的销售成果还算不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