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求你……”戚同甫泣不成声,“让我见他一面……我求你……”
“就算你当初是骗他,也该骗他一辈子!”言斐怒道:“你的高官厚禄,你的前程似锦,真就比得过当世谪仙的一片真心吗?”
“戚同甫——”
“错了,就是错了。”
“你要见他——”他的眼神依旧平静无澜,声音已经拒人千里,“那你就去那边试试罢,看小叔叔还愿不愿意接受你的忏悔。”
狱卒事先得了言毅的嘱咐,见状连忙紧张地护送言斐离开,关上那道铁门前,戚同甫还是死命地扒着栅栏,直到被掰断了指骨也不肯松开。
所有的声音都逐渐远离,只有无处不在的老鼠在角落窸窸窣窣。
严刑拷打,馊粥米汤,他已经在这里呆了许久,每一天都只能在拷问结束后,知道一天结束了,才在墙上用指甲扣出一条道子,记录自己进来的时间。
即使事败被俘,他也没有一天放弃过活着的希望,只是现在他终于明白,言斐为什么说自己是来送他走的。
地牢里特有的潮湿阴暗好像终于要离开他了,他回到了自己二十二岁那年的春天。
晟京的春天其实一点不比沛县差,这里没有江南垂髫般活泼温柔的杨柳,却有好似永远也开不败的杏花。
他在东城门边与一个慌乱的少年擦家而过,对方好像在躲避什么,慌张地将一坛子葡萄酒塞进了他的怀里。
那是他第一次遇见林煜。
彼时的林煜只有十八岁,还不是连中三元的状元郎,虽然也谦谦有礼,却更灵动鲜活。
只是人群中一个慌乱的擦肩,戚同甫却记了好久,就像是当时不慎溅在他胸口的葡萄佳酿,酒香久久不散。
他那时贫苦,能穿出门见人的衣裳就那么两身,可襟口上的酒渍任他如何搓洗也涤荡不去——
一如那个把酒坛塞进他怀里的少年,这么多年过去了,他总以为自己忘了,可前襟上的酒渍还在。
后来再在文人集会上遇到林煜时,他才知道对方是高不可攀的光霁公子,他本能地退出人群,却被林煜一眼瞧见。
“上次唐突公子了,有没有弄脏公子的衣裳?葡萄佳酿颜色鲜红,不易洗净,公子住在哪里,我赔你一身新的。”
便是这一句话,赔进了两人一辈子。
现在他绝望地看着无边的黑暗,只能看到林煜那日在书房中对他冷漠的眼神,再也找不回当初那个自信美好的少年。
他脑中不断回想起言斐之前的一句话——
“戚同甫,我们才是一家三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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