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人狡黠,与我军联军攻金之际趁机纳寿、泗、宿、毫四州,派兵马三万伏击宋军于河南,将金国宋人及宋军俘虏悉数送于我军奴部,速去,不得怠慢。”
“……那若宋人以金银岁币易俘虏?”另一个声音小心翼翼的问道。
“白送的金银谁不要?正值黄河凌汛,军马修整军需储备皆需用钱。金银大可收下,但也绝不能便宜宋人,若岁币送来,宋人之俘虏每户只准一人归,欺人是要尝到苦头的。”
十个月后,吉哈布大营签兵奴隶营内。
“你这马粪一样的狗比崽种!你还不快死去放柴火,如果前面的人过来了水还没有烧热会死人的!还不快去!马粪崽种!”猥琐瘦小的男人大叫着,一脚踹在孩童的身上。
骨瘦如柴的孩童一声不吭的端着水盆往那边的土灶前走。
孩童露在外面的手臂显出他很白的肤色,但他头发很长遮住了他的脸,让人看不清他本来的面目。
他的面前是伙夫兵临时用泥巴搭建的土灶,灶面还是湿的。
他小心翼翼的将水盆里的水倒进大锅里,也注意着脚下,因为以前他滑倒过,吃一堑长一智所以现在他特别注意。
刚才吼他的男人名叫奴奴秣赫,是女真人,男人有时候说他年轻时在金国住过十几年,有时候又说他曾随着成吉思汗西征过后来回了金国,他说的话完全无法分辨真假,甚至他的年龄都让人心生猜疑。
但有一点是真的他和来金国的汉商与阿拉伯商人打交道,他会他的母语女真话、汉话、阿拉伯话,还有蒙古话,他还略通地理。
烧水并不是孩童的事,但他跟着这个男人,就得做男人该做的活,他也不想,但他得明白,整个签兵奴隶营里只有这个男人会汉话。
他想活着,就得先听懂那些比马还高的拿着武器的蒙古男人们在说些什么,所以他选择跟着这个猥琐瘦小的男人。
他还有一个月满七岁,但他明白自己应该跟什么样的人才能活命。
他辗转了两个大营,从蒙古奴部再到吉布哈先锋营里的签兵奴隶营,他只遇到这一个会说汉话的。
他爹死在了大宋使臣送来岁币交易部分俘虏的前七天,因腹部绞痛熬了两个晚上没熬过去,死在了蒙古奴部……
之后他随着部分没有被交易走的汉人俘虏被各个营帐选走,他被吉布哈先锋营的蒙古兵随手抓了过来。
这里,签兵与奴隶兵混居,签兵比奴隶兵的身份更低,奴隶兵年龄不等有汉人金人女真人阿拉伯人也有蒙人。
签兵不同,签兵里没有他这么大的孩子且签兵几乎都是由俘虏担任,不会有蒙人。
签兵就是两军作战时冲锋在最前面用来消耗敌人的体力和装备的俘虏,他们没有武器,只有肉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