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来我得走了,不过我们可以把这杯酒留到下一次。”
佩妮听闻搁下手里的玻璃杯,迎向一路小跑而来的马修,临走前回头留下了一句简洁而短促的“再见,亚瑟”。
亚瑟站在原地,看马修搂着佩妮远远地离开。
把这杯酒留到下一次——虽然她这么说,可他不知道究竟还会不会有下一次了。
他把手里的杯子举起来,从透明玻璃杯底部望着剔透的琥珀色酒液,姿势凝固了数秒,没有任何征兆地抬起手,杯沿抵到唇边一饮而尽。
“我爱你。”他兀自低声对空杯说,然后用力地按住自己腾热的面颊。
时间过得很快。半年里亚瑟又陆续在不同的聚会上和佩妮碰过几次面,只是真正交谈的时刻寥寥无几。
在一场盛大的狂欢过后,马修醉醺醺地靠在副驾驶上,揉着额头隔过车窗盯着急速掠过的街景,忽然说道:“我想跟佩妮分手了。”
亚瑟最初以为马修不是在开玩笑,就是在说些无意义的赌气谎话——谁会舍得离开她?
直到三天后他接到了一通打到马修手机上的电话。
“该死的,你居然没戴套!”
佩妮的声音从来没有这么尖锐恼怒过,“我母亲说,如果一个男孩儿伤透了我的心,我就该去睡了他最好的朋友……所以你等着瞧吧,我肯定会去把你最好的朋友睡到手——”
最好的……朋友……
真的吗?
亚瑟花了很大力气才把冲到嘴边的“快来睡我”替换成一个简单的“你好”,接着期期艾艾地说道,“我猜你是马修的女友……”不,已经不是了!他几乎是下意识地立刻改口,“前女友,对吗?”
在他出声的那一刻,话筒那头立马没了声息,只是电话没被挂断。
他平复着咚咚作响似要撞破胸膛的心跳,时隔将近十年再度鼓足勇气,在她面前第二次介绍了自己,“我是他的……朋友。”
☆、第24章 答应我
我只往下慢声念了几页,就发觉亚瑟无声无息地沉沉睡着了。
他半边脸浅陷进松软的枕头间,轻微地低合着眼帘,露出的一侧面容从额头到鼻翼棱角十分挺拓,奶油蛋糕一样的白皮肤浮起了晕热血色,被窗帘缝隙中透过的、类似于潮水波纹的阳光轻轻冲刷着。
不知是什么缘故,他好像睡得特别安稳香甜,一动不动地保持着同一个姿势,鼻息绵长而规律。
睡着的他周身也徘徊着一种奇妙的魅力。
我忍不住看了他好一会儿,重新捡回被撂在旁边许久的书,打算从头开始读起。
全书开头的序章可以被称之为背景铺设,主要讲述了才上中学七年级的男主角亚伦和身为孀居作家的母亲一同从牛津城来到伦敦,初入繁华都市时倍感新鲜好奇、又逐渐发现自己的格格不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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